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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既然能找到案发时段的目击证人,还画出模拟画像,说不定已掌握了我的手机号码,只要我一开机,向外发出求救短信,依据现在的信息技术,很快就能测出我的坐标。这条路虽说可行,但不到万不得已,不能使用。
木已成舟,再懊悔又有什么用?神经衰弱已到了极限,夜间任何得风吹草动都能惊出我一身冷汗。特别是万籁俱寂时街道上骤然响起的警笛声,都令我心惊肉跳,彻夜难眠。
已是十月中旬,楼下树木上的叶子开始发黄凋零。残存的枯叶在寒风的摧残下哗哗作响,仿佛在质问苍天的不公。
在痛苦中煎熬,不在痛苦中死去,就在痛苦中再生——凤凰涅槃不就是如此嘛!
时间一长,痛苦煎熬中的我,神经变得异常麻木,凡事得过且过,听之任之。知道要来的早晚会来,不来的永远也不会相遇。渐渐的,我对那令我不寒而栗的警笛声已不再恐惧,却希望警察早一天出现在我面前,那样我就会早一点得到解脱。
令我感到欣慰的是,自从那晚自杀的事情发生以后,早晨的敲门声像钟表一样准时——七点钟,隔壁阿姨那张慈爱的笑脸就会出现在门前,给我送来早点。
“咱们做邻居快一年了,我了解你,你爱护院里的小猫小狗,每当看到有人虐待它们,你都会伤心流泪。好好活着吧,我相信那件事不是你干的。”临走时,她总会说些安慰我的话。
我心里不是没有这样的想过,只是客观事实明明摆在面前,那个女人的死,和我有着直接关系。只是我失忆了,想不起其中的细节。如果有一天警察抓到我,让我说出其中的细节,而我又说不出,结局会是什么?
结局无非有两个,一是那个女人不是我杀的,因为我不能详细述说其中的细节;另一个是,那个女人就是我杀的,为了逃避法律制裁,我在装疯卖傻。
哪种可能性会大一些呢?显然是后一个。警察会让目击证人辨认,案发的当天晚上,和那个女人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人,是不是我。证人如果确认,那我将有口难辩。
会不会有第三种可能呢?这种可能我早已考虑过多次,就是有人杀了那个女人,嫁祸于我。然而这非常不切实际,又有几分飘渺,假如警察让我找出相关证据,我该怎么办?
难道向警察明说,事发时我失忆了,怎么也想不起来——这有点荒唐,警察必然会认为我在混淆是非。甚至还会问我,既然失忆了,怎么还会和那女人约会?这和失忆不是自相矛盾吗?
换而言之,第三种可能根本不存在,除非拿出令警方信服的证据。第三种可能,也就是第三条路,盲目地走这条路,会是一条死路,只会把自己送进监狱。
想走这条路的话,必须避开警方,找到合适的人,就是之前说的有侦探天赋的人,请他收集足够的证据,证明我无罪,再提供给警方。所以,第三条路不能操之过急,等到瓜熟蒂落之际,方是真相大白之时。
我不知第三条路能否如我所愿,然而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,也只能赌一把。倘若天不予我,也只好听天由命了。
受了这么多天的煎熬,我的生物钟已经混乱不堪,彻夜地思索,然后再一一否定。到了黎明之际,眼看东方即将露出曙光,我却不知不觉酣然睡去。就在我刚坠入梦乡不久,却被突兀的敲门声惊醒。
打开门,我勉强露出笑意,阿姨的脸上也绽开了花。她递过早点,我连忙双手接住。
“刚才,”她说,“在去菜市场的路上,我又遇见了那个人。我想他一定是找你的,你看······”她犹犹豫豫,似乎有什么顾虑。
“哪个人?”我不知指的是谁。
“就是前几天,他到小区找一个叫阿柱的人——那个上年纪的老人。”
阿姨真是个热心肠,她不知我失忆了,昨天的事只能记个模模糊糊,几天前的事更是没有一点印象。
“一个老人,他在找阿柱?”我机械地问道。
“前几天——我跟你说过。你好像说不会是你的亲人,要不怎么不知你的住处。”
我的记忆恢复了一些,但不是十分清晰,像烟雾一样朦朦胧胧,前几天像是有个老人,站在楼下空地上,寒风吹拂着他的白发。
“哦,他还没有找到阿柱。”我梦呓一般说道。
“他一定是找你的——手里拿着相片,我看了。”
阿姨说得如此肯定,原来找阿柱的人手里拿着一张相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