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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和姐?”雨筝高兴得快跳了起来。安和是安槐将军的女儿,安恒的姐姐,是莫执众多狐朋狗友,呸呸,是朋友中她最喜欢的一个。不仅因为她会教雨筝绑辫子、翻花绳,还因为她是雨筝见过的所有人中最温柔的一个,永远轻柔细语,说话像水一样好听。
“安和姐,对了,你快来看这个,快来快来。”雨筝一把把安和拉到了徐娘的铺前,拿起了那只雕有凤首的玉簪,插到了安和的发间。
“正所谓清水出芙蓉,芙蓉去雕饰,美哉,美哉。”
雨筝回过头嫌弃地看了周七一眼,也不知道这大老粗从哪学来的马屁话,估计是那老学究酸腐儒教的。不过,安和姐这一身可真美啊,肤似清雪,双眸含露,凤首窕窕,这莫城应该没有比安和姐更美的人了吧……
“徐姐,这簪子我买不起,高攀了。”安和把玉簪放回了铺前,在衣裙上擦了擦自己的手。
“我买我买。”周七冲到了徐娘面前,故意低沉地说,“徐姐,那个,这个簪子怎么卖?”
“十五个首金。”徐娘比了两只手,又比了一只手。
“十,十五个……”周七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,“一年三个首金,十五个……”
“不吃不喝也要五年,你这穷光蛋怎么买得起。”雨筝大笑着说。
“你不也是穷光蛋?你要是买得起你早就拿回家了,还会等到现在?”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雨筝握紧了拳头,她只恨自己的拳头柔绵无力,不能像莫执一样一掌把周七打到对面的墙壁。
另一处,莫执百无聊赖地站着,他今天出门也没有什么别的原因,只是被雨筝强拽出来的而已。他这几天几乎都在屋里坐着,难得出来透口气,也可以看看莫城的风貌。
莫城的人,看着跟陆兆国没什么分别,其实房子、土地、花草也没什么不同,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这儿用的银子了,这儿用的似乎是只在这儿通行的货钱,甚至不能说是货钱,而是简单的石头,比如说首金,就是一种乌金色的石头,这种石头似乎很宝贵。
“小……小执?”
莫执抬起头,站在他面前的,应该是安和吧,果然是个美人,莫执注意到她有狭长的睫毛,还有露珠般的眼睛。
“听说你生病了。但不知你病情如何。听我爸说还有一月你就能痊愈了,是吗?”
莫执点点头。自己吃的药据说是一个月的药效。
“那就好。”安和舒了一口气,露出了湖水荡漾般的笑容,“看起来你跟安恒很有缘,他也是约莫一月就能下地走路了。”
莫执继续点头。既然叫安恒,大概是这位安和的亲人吧。
“我和周七正打算买点滋补的东西回去,没想到这么巧,遇见了你们。很少在市集见到你们。”
“对了对了。”周七突然窜出一个头来,“今天午饭安将军下厨哦,本来是犒赏打了两只野兔的我的,你们有福,要不要一起?”
“我要去!”雨筝也窜过来。她至今记得小时候吃的安将军秘制烤野兔,并每每垂涎三尺,尝过他手艺的人应该不多。她每次在城府看见身着盔甲的安将军,都在可惜他为什么不是自己家的厨子。
“徐娘,麻烦您去府里帮我捎个话,就说我和我哥因安和姐赤诚邀请,实在盛情难却,只能赤足走一趟。”
徐娘摇了摇头,城主府离这儿着实还有一段距离。
“下回给你捎一段我娘的丝绸,保证丝滑如流,没用过。”
“成交。”徐娘笑开了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