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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脸嘛。
只能说人的审美是主观的,丁羡之确实长得清秀帅气,配上造型和人设,他的帅气能直接翻倍。
可世界上总是不缺杠精的。
云昭月都有人说get不到,觉得她普通的。
李哥也是怕他被那些言论影响钻牛角尖。
丁羡之心里没啥想法,他毕竟是在圈子里先沉浮了九年才翻身的人,那些攻击他外貌的言论他其实并没有很放在心上,当初他还是糊咖的时候,更难听的话他都听过。
他这么在意自己的脸,主要原因是他现在在偶像剧赛道混,那人看偶像剧看的是啥呢?
无非就是俊男美女谈恋爱,那脸就很重要了。
总不能顶着一张奇丑无比的脸去演偶像剧,让和你对戏的女演员工伤以后,还让粉丝昧着良心夸你帅吧?
丁羡之自觉干不出这个事。
所以他自觉开始皮肤管理、身材管理,甚至还一改之前出门白体恤人字拖的标配,时刻关注时尚圈新动向。
现在他已经进化成潮男了!
就算自己不能帅到人神共愤,但也不能让自己的粉丝被人嘲笑是‘恋丑癖’!
媚粉,是盛世星河的优良传统。
用艺人部婷姐的话来说就是
【连自己的衣食父母都媚不明白,干脆转行去找个厂上班吧!干两个月流水线就老实了!】
是真的在流水线打过工的丁羡之深有体会。
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丁羡之拍完了广告,还赶了三个商务站台活动,为了遮痘痘,化妆师给他在痘痘那一块上了致死量的遮瑕。
搞得他都有点不敢笑,怕嘴角咧大了把脸上的遮瑕搞裂了。
下午九点,准时下班。
丁羡之赶到了机场,樊星烁早早的就在候机室等着了。
“哟,这不是风靡亚洲的顾教授吗?刚刚从哪里发财回来了?”樊星烁拉下墨镜,对着信步走进来的丁羡之道。
丁羡之也不惯着他,“你家那大魔王安置好了?”
提起这只狗,樊星烁顿时就一副便秘的表情。
他现在对这只狗可以说是又爱又恨,当初带回家的时候小小一只老可爱老稀罕了,结果长着长着就成了大魔王,他家客厅隔三差五就要重装一次。
只能说还好他住的是独栋别墅,不用担心扰民问题。
“我把狗给葛一舟送去了。”樊星烁脸上没有心虚愧疚,只有做坏事得逞的快感。
“葛一舟没骂你?”
“不知道,我手机关机了。”
“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