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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2章 盗版【3 / 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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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接过细看,摸了摸笔杆,忍不住评价:“这做工实在粗糙,一眼便知真假。”

吴巨吃了一惊:“你还会鉴别毛笔?”

李斯嘿嘿一笑:“我才不会鉴赏呢,您忘了吗?我昨天在书斋买了很多笔,我觉得这支笔和我买的那些差得太远了。”

吴巨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想起后世的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。

曾有一位清朝鉴宝大师被人请去鉴定一件宝物,他只看了一眼便判定为赝品。那人不服,说是花了大价钱购得的,绝不可能是假货。结果请来的多位专家都证实是赝品,那人这才信服,问他是如何判断的。那位大师笑着回答说:“我也不懂怎么鉴赏,只是觉得它和以往见过的东西不同。”

若是换了别人,可能以为李斯是在炫耀,但昨天他买的可是顶级毛笔,每支价格都在十贯以上。

然而,吴巨对此并不在意,毕竟这些毛笔都是他亲手制作的,他不仅能够辨别真伪,还能随意提供。

“难道有人假冒大秦书斋的名义出售劣质商品?”李斯急忙追问。

自从成为吴巨的门客以来,他在朝堂上步步高升,却对这位给予他知遇之恩的老师没有做出过什么贡献,仅挂着门客的名号,而未能像其他门客那样为师长出谋划策。

因此,作为吴巨的门客,如果有人敢损害他的利益,李斯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支持。

于是,李斯赶紧问道:“需要我做什么?不如将他们抓进监狱,杀一儆百,以儆效尤!”

吴巨摆摆手:“别这么冲动!”

李斯以为自己的提议过于激烈,正准备解释时,却听见吴巨平静地说:“我已经让人把他们抓起来了。”

李斯差点被茶呛到。

你都已经抓了,还叫我别冲动。

“我只是在考虑,现在只能抓住这些卖盗版的,只能以诈骗罪论处。我认为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。

每个人都应享有自己创作作品的着作权,我称之为版权,无论是大秦书斋的标志,还是《西游记》这样的作品,这种版权应由我持有;如果是《荀子》,就应该归荀子所有,国家也需保护版权。”

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成果便是侵权,需向权利人赔偿。秦国应建立完善的版权法律体系,这对文化与经济都有积极影响。”吴巨一番话出口,李斯陷入沉思。

不问自取即是 ,此理简单明了,只是以往无人将它细化成具体律法。思索片刻,李斯点头道:“颇有见地……后日朝会,不妨提出来商议,但要从头构建,或许几年后才能完成。”

末了,他无奈摊手。廷尉司事务繁杂,连食品安全法都尚未完全敲定。

不过李斯赞同吴巨的提议,作为门客支持理所当然。况且此想法与法家理念相符——依法治国,凡事皆需有章可循。律法应不断完善,无论罪名轻重,均需向更健全的方向迈进。

岂料,李斯话音未落,吴巨突然咧嘴一笑:“谁说要从零起步?”话毕,他从袖中取出一本册子,重重拍在桌上。

李斯愣住了。

即便隐约猜到册子内容,仍忍不住问:“这是……?”

“打开瞧瞧!”吴巨示意。

李斯翻开,扉页赫然写着几个字:《大秦着作权法》。

他心中一震,继续往下看,越看越惊,最后放下册子,难以置信地道:“原来你精通法律?”

吴巨轻咳一声,笑道:“略知一二罢了。”

实则不然,去年咸阳被系统标记为法家圣地,吴巨初到时获赠一本《法律法规大全》,其中收录诸多法令。

这本《大秦着作权法》正是他从中抄录而来。

除此之外,吴巨还带来了大秦的商标法和专利法草案,这两本册子外观一模一样。李斯惊讶地看着吴巨,对他的能力更加钦佩。制定法律并非易事,但这两本册子中的条款细致周密,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完成的。

“有了这些基础,新法律的出台速度会大大加快!”李斯充满信心地说。

吴巨点头同意,并拿出另一本册子,“这是食品安全法的草案,你也看看,这对你们的工作会有帮助。”

李斯毫不怀疑吴巨的能力,认为这是他近期完成的作品。他仔细阅读四本册子后,对其中的内容赞叹不已。尽管法律条文不像诗词般华丽,但精通法学的李斯能从中感受到作者的思想深度。这四部法律的思想令他深受启发,他悄悄看了吴巨一眼,感慨此人深藏不露,交往数月竟未曾展现如此深厚的法学造诣。

“看来你是真正的专家!”李斯心中暗自佩服,在咸阳又找到了一位可以交流法学的朋友。他随即提出了几个疑问,大多涉及专业术语,吴巨都耐心解答了。

问题解决后,李斯胸有成竹地表示:“只要呈上这四本册子,朝中大臣一定会支持!”

若需从头编写律法,或许会有朝臣质疑或要求推迟,然而如今吴巨已将众多律法条文逐一整理完毕,等于无需耗费任何资源即可直接使用,又有谁能反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