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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蛎绕到房屋后面,挤进墙面的缝隙里,勉强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,身体却留在外面。
刘铿迟疑了下。前面便是邙岭有名的“迷魂谷”。迷魂谷位于邙岭两道山梁之间,山谷狭长,终年浓雾不散,长满了毫无辨识度的黑松树,便是经验最为丰富的猎人来了这里也总是迷路,有的甚至困上多日走不出去,因此周围猎户谈之色变,打猎都绕着走。
十一个小床,全是女子骸骨,骸骨上还裹着红色的舞衣,颅骨要么是碎的,要么有一个拳头大的洞,像是用什么工具砸的。
公蛎几乎傻了,愣怔了半晌,又去揭开第一个看到的那具——骸骨的左手手腕上,一条精心编织的金丝线系着一个小铃铛,原本葱段般的手指变成了森森指骨,平静地放在腿骨旁边。
“发动一切关系,一动要找到他。”
他蹑手蹑脚走到那个位于角落、有些婴儿肥的女孩儿床前。
云来客栈最为偏僻的客房迎来了今年的第一位客人公蛎。他躺在一张简陋的竹席上,在黑暗中悠然自得地摇晃着二郎腿,支着耳朵听着墙外的动静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公蛎醒了过来,将嘴角长长的涎水吸回肚子里,才想起今晚的正事儿:专门来看美人儿,怎么就睡着了呢。
情急之下,刘铿倒也头脑清醒,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,用尽全力朝脚下地面乱划一通。被斩之处,冒出一股股腥臭的血水,发红的腿脚瞬间变黑,像是被烧焦了一般,随之发出强烈刺痛。
公蛎正陶醉地嗅着女孩儿的香味,看着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带着点婴儿肥的女孩儿,一只白|嫩的小手垂落下来,手腕上系着一条金丝线,上面挂着一个小铃铛,肤若凝脂,指如柔荑,恨不得舌头伸过去舔一舔。
公蛎倒没什么坏心,不过是无所事事加上年少好色而已。试想,有机会偷窥下女孩儿的饮食起居,每晚嗅着女孩儿特有的体香、听着她们的娇笑声入眠,实为人生一大乐事,自然无人能抵挡诱惑。
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过来。前面一个身材清瘦的,在舞池边缘站定,看着竹房,沙哑着声音道:“怎么样了?”他的脸上竟然带了一个咧嘴大笑的昆仑奴面具,看起来很是滑稽,而且声音非常怪异,听起来像捏着嗓子说话一般。
既然恢复了人形,这灯光总是要的,虽然公蛎觉得没有灯光看得更清楚。
遵循世人的生活规律,不得以异能投机取巧,是得道的非人混迹尘世约定俗成的规矩——可是公蛎实在忍不住了。他如今已经身无分文,过了今晚便不能住云来客栈,若就此再也见不到那群小美人儿,实在不甘心。
高个子笑道:“您放心,保证万无一失。”恭送清瘦男子走了,转身去轻叩竹楼的房门。
房门开了,一个浓妆艳抹的高壮妇人探出头来,朝周围看了看,满面焦急地俯在男子耳边说了句什么,一把拉他进去,随即关上了房门,差点夹到公蛎的脑袋。
公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吓得慌忙盖上,夺门而出。走到门口,又觉得蹊跷,回身战战兢兢将其他被子也揭开了看。
公蛎的眼神略过一排高耸的胸脯,早忘记了那个丁香女孩。男子清点了一番,皱眉道:“少了一个?”妇人拍着最里面那个空着的柏木小床,恨恨道:“放心,她走不远,已派人找去了。”
刘铿大喜,丢掉棍子扑了过去。不料草丛忽然塌陷,刘铿抱着兔子骨碌碌滚了下去。
屋里的景象果然香艳,十一个女孩儿并排躺着在小床上,一动不动,好像已经睡着;皆是一袭薄若蝉翼的红色贴身舞衣,露出圆滚滚的肩头和手臂,丰腴的身体玲珑有致,煞是喜人,倒是那些未经刷漆的柏木床板,白森森的甚是煞风景。
公蛎仍没探寻到丁香花女孩儿的气息,心里巴望着两人赶紧离开。
没追几步,便见兔子正窝在一块大石后喘气,一见刘铿追来,吓得猛然一跳,往山谷深处逃去。
月光如水,撒在金谷园角落一处宽阔的下沉式圆形场地上。据说这里是当年石崇招待密友时的舞池,如今汉白玉铺就的地面已经斑驳风化,裂纹遍布,周围十二个雕刻精致的小型灯塔只有三个还勉强保持着原样,其余的已经成为一堆乱石。而对面的供客人观景的飞檐亭台已经塌了半边,残破的琉璃瓦微微反光,在月影下如同一个巨大怪兽的牙齿。
刘铿到底年轻少壮,见此时天高云淡,阳光明媚,心里不信邪,略一踌躇,跟着钻了进去。
高个子迟疑道:“似乎觉察到了点什么,有些不安。刘妈正在安抚。”
金谷园废弃多年,花草绿篱疯长,树木密不透风,周边居民竟然无一察觉。也只有公蛎,凭借非同常人的嗅觉和听力,察觉到这个秘密。
正在一个个探寻,并想象自己左拥右抱的香艳情景,公蛎突然发现女孩儿少了一个。公蛎最喜欢的那个,有着丁香花一样味道的女孩儿,今晚似乎不在。
只是棺木前头,又多了一对晶莹剔透的珠子。
鲜红的被子连头带脸地蒙着,只在被头露出一头青丝。公蛎激动得心砰砰直跳,小声念叨道:“好妹子,你别生气,我决不亵渎了你,我只是想看看你睡着的样子……”一边慢慢揭开了被子。
今晚也是如此。万籁俱寂之时,公蛎探出舌尖,分辨着伴空气中的脂粉香味。十二个女孩儿每人都有不同的气味,有的浓郁,有的清冽,有的像花香,有的是果香;有一个总是满身的汗味,不知道是不是多日没洗澡了;还有一个有些狐臭,公蛎最不喜欢……
这是女孩儿夜间练功的地方,但今晚却空无一人。对面有一个下面架空的简易竹楼,是用来日常起居的,此时飘出些香甜滑腻的味道。公蛎不由大喜,提起全身心的力量,如同一片羽毛划过舞池冰冷的地面。
在洛水“洞府”的石壁上,有一株野生的丁香,每年初夏,便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花朵,香气四溢;及至仲夏,尚未枯萎的花瓣儿随风落在水面和堤岸上,犹如铺上一层花毡。公蛎常常衔起那些带着芬芳的花瓣,将原本简陋污浊的洞府装饰得诗情画意,或在午后的树荫下,吐着泡泡追逐水草间的那一抹紫色,简单而快乐。
刘铿摔得头晕眼花,愣怔了一会儿,见里面隐隐有光线,不由好奇,爬起身来往里面走去。
当然,公蛎是一条小水蛇。为了一窥少女香闺,他露出原形——身长不足一丈,蛇头碧青,橄榄色的身体上布满均匀细腻的鳞片,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的微光。
刘铿吓得一身冷汗,拔脚欲逃,却发现双脚被牢牢抓住,低头一看,不知何时,双脚连同脚下的地面已经变成了同棺木一样的红色。而且红色如同苔藓菌丝一样正在往上蔓延,很快行之小腿。
“怎么会有人闯进来?那条血脉异常的小蛇,找到了没有?”